2020年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云顶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09-27 14:22:18

  2020年09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共4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招聘人员范围:

  1.小学教师岗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2019和2020年毕业生;在北京市幼儿园或小学参加工作满一年且一直在幼儿园或小学工作的教师。

  2.校医岗位(见岗位条件)

  (六)户口要求:(见岗位条件)

  (七)学历要求(见岗位条件)

  (八)专业要求:

  2019和2020年毕业生及校医岗位要符合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不限专业。

  (九)年龄要求: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和2020年毕业生。

  (1)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资格证书要求:

  1.所有申报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小学教师岗位。

  3.申报校医岗位应具有相应执业(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

  4.如暂未取得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16:00。报名网址http://renshi.bjpg.org。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2)笔试形式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核人选。

  2.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核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三)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申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申报人员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自网上报名起,务必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回复每一封需要回复的邮件及短信。因考生原因造成电话联系不畅、查收邮件不及时、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报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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