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17人简章-云顶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来源:临沂市公安局 2024-09-10 14:03:45
  临沂市公安局2024年第3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临沂市公安机关引进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沂市公安局2024年第3季度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17名(含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2名),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临沂市公安局2024年第3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临沂市公安局引进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临沂市户籍;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
 
  (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引进范围:
 
  1.公安工作所需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计算机、大数据应用、网络安全、无人机应用、刑事技术、法医、新闻宣传等专业技能优秀人才;
 
  5.体育、武术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优异成绩;
 
  6.特种作战部队退役军人,从事突击、搜排爆、狙击、侦察、无人机应用等专业,参加过部队军级以上专业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或者获得过部队旅(团)级以上比武比赛优异成绩;
 
  7.公安工作需要的其他特殊专业技能优秀人才。
 
  (九)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现场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免考体能测评、笔试),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4日,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20。
 
  现场报名地点为临沂市公安局东报告厅d206二楼辅警招录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与沭河路交汇北150米路西院内。
 
  2.现场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
 
  本人填报的《临沂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在附件3下载),除个人签名外,报名表内其他信息以电子方式填写,不得更改报名表设置栏目、字体等基本信息;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3.现场报名要求
 
  参加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准予参加体能测评(不含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4)。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测、考试、体检、考察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即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名成功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不含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体能测评通知在微信公众号“临沂公安”适时发布。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5)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试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全部参加笔试(不含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临沂公安”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的具体事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临沂公安”适时发布,并明确面试具体事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单独组织面试,增设专业技能展示和现场提问环节,重点是岗位需求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作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只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报名特殊专业技能警务辅助人员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指定市内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人员递补
 
  考生因主动弃权或考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必要时安排跨职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对应用人单位参加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补充录用
 
  本次招录综合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录用后三个月内因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空额职位无递补人选,可经本人同意后跨职位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临沂公安”公开发布。
 
  五、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文职辅警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2600元、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1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项勤务辅警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4000元、转正后工资标准为4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转正定级后按层级工资落实。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统一服装、标识。
 
  六、其他
 
  报考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02625
 
  附件:
 
 
 
 
 
 
  临沂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