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涪城区事业单位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招聘公告-云顶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22-08-19 10:21:34

涪城区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同意,我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本公告要求,2022年8月25日前,由共青团四川省委统筹招募派遣、在涪城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具有涪城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且年满18周岁;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录<聘>手续及试用期)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涪城区镇事业单位(青义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2名、新皂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1名、丰谷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1名、吴家镇经济发展促进中心1名),招聘名额共5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涪城区泗水巷48号院内涪城区人社局办公大楼315室,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涪城区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

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单位证明原件1份;

4.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报考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缴费成功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时间及地点等注意事项详见《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团区委研究确定后,报请中共涪城区委组织部、涪城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选岗

选岗的具体事项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团区委研究确定后、报请中共涪城区委组织部、涪城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云顶集团官方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疫情防控

(一)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1.考生应做好行程管理,非必要不跨省流动、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2.考生报名前应实时关注绵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的《绵阳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掌握来(返)绵人员管理措施。

3.考生参加报名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二)考生参加报名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或其他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期间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三)考生参加报名时须严格执行绵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并如实告知报名前7天行程。所有考生需按要求提供由绵阳市有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其中,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绵考生,抵绵后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至离开风险区满7天,并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低风险区来(返)绵考生需提供报名前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无风险区考生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均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报告出具或打印时间)。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报名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报名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6.报名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五)报名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报名及考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和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本公告由中共涪城区委组织部、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绵阳市涪城区委员会解释。

咨询电话: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共青团绵阳市涪城区委:0816-2226486;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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