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招聘教师6人公告-云顶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4-07-17 11:38:59
关于2024年内江市市中区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翔龙中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岗位
内江市翔龙中学是省级示范高中,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有招聘岗位都具有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市中区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7月22日)。
二、考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考核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考聘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116号底楼)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材料。
(1)《内江市翔龙中学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资格审查,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时,审查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四)面试
面试由内江市翔龙中学组织实施,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全程参与指导。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无学生讲课和答辩方式。
3.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无学生讲课70分,答辩3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不予以聘用。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如果面试成绩相同,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讲课成绩也相同,由内江市翔龙中学组织加试,以加试的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或者在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在已参加面试并符合递补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由主管部门指导,考聘单位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向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以上人员均纳入社会人员诚信管理系统并公示。
本次考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审监股全程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2032541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审监股:0832-20392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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